國軍部隊或軍人准予進入山地管制區域,限於左列各項事由: 一、國軍部隊因作戰、演習、勤務、換防、須進出或進駐山地管制區域 者。 二、現役軍人因公務須進入山地管制區域者。 三、山地籍現役軍人例(請)假返籍探親者。 四、現役軍人非公務上之原因,確有入山必要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