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反共抗俄戰士授田條例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78年12月27日

條文關聯

  戰士授田以授予其原籍縣、市、鄉、鎮之田地為原則。但原籍縣、市、
  鄉、鎮授田不足時,得酌授鄰近地區之田地。
  前項授予之田地,陣亡戰士家屬暨殘廢戰士得優先領受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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