帳簿中之人名帳戶,應載明其自然人、法人或營利事業之真實姓名或名稱 ,並應在分戶帳內,註明其地址。其屬共有人之帳戶,應載明代表人真實 姓名或名稱及地址。 帳簿中之財物帳戶,應載明其名稱、種類、價格、數量及其存放地點。
一、條次變更。 二、第一項酌作文字修正。 三、第二項未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