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經濟部資訊中心設置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0年12月12日

條文關聯

  本中心置制度工程師、系統分析師、程式設計師、助理設計師、程式設
  計員、管理師、操作員若干人。各職稱之員額另以編組表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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