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辦國外工程申請核定出國名額,應檢附左列文件: 一、經由我駐外使領館主管工程官員簽證之承辦合約文件副本或影本, 如合約非用英文者應有中文譯本。 二、所需人員職類、人數及工作時間表。 三、事業及負責人印鑑登記證明影本。 四、最近三個月營業稅單影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