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安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國道相關工程工地職業災害之調查、處理、防止及改善。 二、國道相關工程安全衛生、環境保護之管理及督導。 三、國道相關工程職業安全自動檢查計畫之研擬、執行、督導及追蹤。 四、國道相關工程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五、國道國家賠償案件之處理、統計及彙報。 六、環境影響評估與環境監測之規劃、執行、監督及追蹤。 七、其他有關勞安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