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會為應業務需要,得報請行政院核准,派員駐境外辦事,並依駐外機構 組織通則規定辦理。
一、條次變更,本條為原條文第十七條移列修正。 二、本會業務有派員駐境外辦事需要,考量其特殊性及相關駐外人員權益 ,爰予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