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工友工作規則
時間: 中華民國087年05月12日

條文關聯

  應依規定時間服勤,勤奮盡責,不得遲到早退、無故離開。服務單位認
  有延長服勤之必要時,應依加班有關規定辦理。請假應先向服務單位提
  出,經工友管理單位核准後,始得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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