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1214
人,瀏覽人次:
956218368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發給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8年12月27日
條文關聯
第六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受理申請或轉介後應自行向相關機關(構)查 調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者之資格、家庭應計算人口及家庭總 收入等資料,並應於申請人備齊申請文件之日起一個月內完成審核。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