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國立故宮博物院「故宮週末夜」表演藝術活動補助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097年08月06日

條文關聯

一、每年4月1日至30日受理申請當年7月至12月表演活動,每年10月1日至
    31日受理申請次年1月至6月表演活動。惟為便於作業或因應其他需要
    ,本院得視需要調整或延長每年受理申請時間。
二、申請單位請至本院網站下載申請表格,填妥後連同供審查之資料或圖
    片,寄至:11143 台北市士林區至善路2段221號國立故宮博物院展示
    服務處收(信封上請註明「申請故宮週末夜表演藝術活動」)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