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行為有效執行檢查工作,得以左列措施配合實地檢查: 一、督導檢查:督導各金融機構建立及健全內部稽核制度,加強自行查 核。 二、報表稽核:審核各金融機構報送之各種業務及財務統計報表、重要 會議紀錄及其他資料。 三、邀請金融機構負責人或主辦業務人員,來行就特定事項提出報告及 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