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農業部農業試驗所嘉義農業試驗分所辦事細則
時間: 中華民國112年7月31日

條文關聯

植物保護系掌理事項如下:
一、農園藝作物特定病害病原鑑定、發病生態及綜合管理技術之研究。
二、農園藝作物特定害蟲鑑定、發生生態及綜合管理技術之研究。
三、農園藝作物特定病蟲害防檢疫檢測技術、非農藥防治技術及資材開發
    利用之研究。
四、其他有關植物保護試驗研究事項。
〔立法理由〕
植物保護系之掌理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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