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北市期貨商業同業公會期貨經理事業宣傳資料與廣告物管理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3年04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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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期貨顧問事業製作宣傳資料及廣告,應將宣傳資料及廣告企劃併宣傳資
  料及廣告樣式、主題標示報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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