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期貨業商業同業公會槓桿交易商自律規則
時間: 中華民國113年11月19日

條文關聯

槓桿交易商應依交易相對人風險承受度,提供適當風險等級之槓桿保證金
契約。
槓桿交易商評訂前項風險等級,應考量個別槓桿保證金契約交易之風險特
性、設計複雜度及期限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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