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解之參與 被保險人發生本保險承保範圍內之賠償責任時,被保險人對於第三人就 其責任所為之承認、和解或賠償,未經本公司參與者,本公司不受拘束 。但經被保險人通知而本公司無正當理由拒絕或遲延參與者,不在此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