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鑽獎各獎項資格如下:
一、優良志工獎:參與本市志願服務工作滿三年,累積服務時數在六百
小時以上,近三年內未有刑事犯罪經判決確定,且主動積極以創新
服務方法,對提升志願服務品質及形象有具體成果者。
二、優良志工團隊獎:本市各志願服務運用單位之志工團隊人數在十五
人以上,且對推動志願服務工作有具體優良事蹟。
三、優良志工家庭獎:二人以上志工具有血親、姻親或同居共財親屬關
係,且均為本市各志願服務運用單位之志工,並有具體服務優良事
蹟。
符合前項資格者,頒授金鑽獎獎座及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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