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僱人員年資合計滿二年以上,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填具申請書並 檢附相關資料及證明文件,向觀傳局申請獎勵: 一、參與低碳旅遊相關培訓或訓練,並於工作表現有具體成效或貢獻。 二、推動低碳旅遊獲致好評或有特殊事蹟足以表揚。 三、其他經觀傳局認定對於推動低碳旅遊,有具體成效或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