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中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未達公告金額採購監辦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093年12月16日

條文關聯

  主(會)計單位及政風或督察單位依本辦法辦理監辦,準用機關主會計
  及有關單位會同監辦採購辦法第四條、第七條及第八條之規定。但經機
  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指定應實地監視者外,得採書面審核監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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