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中市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費申請停徵退費作業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3年12月23日

條文關聯

申請停徵清理費,其停徵期間如下:
一、符合第四條第一款規定者,以委託清運契約書之期間為停徵期間;但
    未於契約書所訂開始清運之期前申請核准停徵者,以經環保局核准之
    期間為停徵期間。
二、符合第四條第二款規定者,以合法公民營垃圾處理機構(場)出具同
    意處理證明文件及廢棄物流向文件之期間為停徵期間。
三、符合第四條第三款規定者,以委託清運契約書或執行機關同意清運期
    間為停徵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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