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基金之用途如下: 一、辦理農地使用管理所需費用。 二、加速農業發展及農村建設所需費用。 三、辦理農產銷及植物防疫所需費用。 四、辦理農業發展、技術合作及交流考察所需費用。 五、其他有關支出。 本基金各項運用計畫,由本府農業處擬定及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