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南投縣攤販管理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101年05月01日

條文關聯

  鄉(鎮、市)公所應會同相關機關(單位)依照本自治條例及有關規定
  在可容納攤販數量及種類範圍內核發攤販營業許可證,並將名冊副知本
  府建設處、稅務局及國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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