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南投縣共有耕地自耕保留部分交換移轉登記清理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097年12月16日

條文關聯

  辦理前條之審查,本府得邀集鄉(鎮、市)公所及地政事務所派員組成
  專案小組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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