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南縣公有停車場管理自治條例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1年7月16日

條文關聯

路邊停車收費時間為上午八時至下午八時。不依規定繳費者,依道路交通
管理處罰條例第五十六條之規定處理並追繳欠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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