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高雄市舉辦公共工程拆遷補償及救濟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107年5月31日

條文關聯

建築物主體構造之補償價格以補償面積乘以重建單價計算。
前項補償價格包含裝潢、電力、電信、煤氣、給水、污水、排水、空氣調
節、昇降、消防、消雷、防空避難、污物處理、保護民眾隱私權及其他附
屬設備之補償價格。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