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辦法申請補助金額,每案原則不得達申請企劃書所載製作總成本之百 分之四十,每部電影片獲核發補助金,最高以新臺幣一千萬元為上限; 電視劇集補助金之核發,每集最高以新臺幣一百萬元為上限,全齣電視 劇集合併計算者,最高以新臺幣一千萬元為上限。本府得視個案性質與 影視業者提列補助之項目逐案逐項審核補助金額。 前項審核基準由本府另訂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