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國民教育法
時間: 中華民國112年6月21日

條文關聯

本法除第四十五條、第四十六條規定自公布後一年施行,第九章之施行日
期由行政院定之外,自公布日施行。
〔立法理由〕
一、條次變更。
二、配合修正條文第四十五條及第四十六條,係屬學生權益行政救濟機制
    之重大變動,行政機關應有充分之準備,並完備相關配套法令之研訂
    ,俾能完備學生權益之保障,爰增訂上開條文係自公布後一年施行;
    另審酌第九章國民補習教育之施行,尚須配合修正補教法,爰規定除
    第九章之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外,其餘條文自公布日施行。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