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農民健康保險條例施行細則
時間: 中華民國112年2月23日

條文關聯

本條例第三十七條第一項所稱同一部位,指與身心障礙種類部位同一者。
本條例第三十七條第一項所稱合計最高以第一等級給付,指被保險人歷次
所請領之身心障礙給付,合計最高以第一等級給付額度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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