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期貨經理事業管理規則
時間: 中華民國114年5月6日

條文關聯

期貨經理事業負責人、業務員及其他從業人員涉嫌違反期貨管理法令,或
就執行職務相關事項之查詢,應於主管機關所定期間內,到主管機關辦公
處所說明或提出書面報告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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