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公務人員個人專戶制退休資遣撫卹法
時間: 中華民國112年1月11日

條文關聯

公務人員申請自願退休、屆齡退休時,應填造申請書表並檢齊有關證明文
件,由服務機關於退休生效日前一日至前三個月間,送達審定機關審定。
〔立法理由〕
一、本條規定自願及屆齡退休人員報送退休案之程序及時程。
二、參照退撫法第八十八條規定,爰明定應由申請退休人員填造申請書表
    ,由服務機關送審定機關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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