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中小學教師登記及檢定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85年05月08日

條文關聯

  中小學教師未依前條之規定申請登記或未經登記合格者,應予解聘或免
  職。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