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中央公教人員住宅輔建及福利互助委員會組織規程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86年12月31日

條文關聯

  本會設會計室及人事室,各置主任一人,薦任,分別依法辦理歲計、會
  計、統計及人事管理事項,其所需佐理人員,由本規程所定員額內調充
  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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