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國立故宮博物院辦事細則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7年03月13日

條文關聯

  圖書文獻處分設三科,各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第一科:
    (一)關於院藏善本古籍、清代文獻檔案(以下簡稱圖書文獻)之研
          究、考訂、編目及圖錄之編纂等事項。
    (二)關於院藏圖書文獻展覽之策劃,展覽圖(目)
          錄等之編纂、相關學術之研究及交流活動之推動等事項。
    (三)關於圖書文獻徵集計畫之擬訂及執行等事項。
    (四)關於圖書文獻之諮詢服務等相關事項。
    (五)關於國內外圖書文獻借展之規劃及執行等事項。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二、第二科:
    (一)關於院藏圖書文獻庫房之典守、管理及開箱提件、歸箱等事項
          。
    (二)關於圖書文獻典藏庫房、陳列室設施之研究及控管等事項。
    (三)關於院藏圖書文獻之點檢及維護事項。
    (四)關於國內外專家學者申請特別提件參觀研究之安排及接待等事
          項。
    (五)關於院藏圖書文獻提件照相之管理事項。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三、第三科:
    (一)關於圖書期刊之採訪、登錄、分類、編目及借閱服務等事項。
    (二)關於閱覽室之管理(含圖書之排架、閱覽證、借書證之製護)
          等事項。
    (三)關於顯微膠捲膠片及多媒體資料之採購、保管、閱覽及複印等
          事項。
    (四)關於申請提借院藏圖書文獻之受理及其閱覽室之控管等事項。
    (五)關於譜牒資料之徵集及院藏譜牒資料之借閱、管理等事項。
    (六)關於非院藏中國古文物藝術品之照片資料徵集、保管及借閱等
          事項。
    (七)關於圖書館館際合作及書刊交換等事項。
    (八)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