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書文獻處分設三科,各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第一科:
(一)關於院藏善本古籍、清代文獻檔案(以下簡稱圖書文獻)之研
究、考訂、編目及圖錄之編纂等事項。
(二)關於院藏圖書文獻展覽之策劃,展覽圖(目)
錄等之編纂、相關學術之研究及交流活動之推動等事項。
(三)關於圖書文獻徵集計畫之擬訂及執行等事項。
(四)關於圖書文獻之諮詢服務等相關事項。
(五)關於國內外圖書文獻借展之規劃及執行等事項。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二、第二科:
(一)關於院藏圖書文獻庫房之典守、管理及開箱提件、歸箱等事項
。
(二)關於圖書文獻典藏庫房、陳列室設施之研究及控管等事項。
(三)關於院藏圖書文獻之點檢及維護事項。
(四)關於國內外專家學者申請特別提件參觀研究之安排及接待等事
項。
(五)關於院藏圖書文獻提件照相之管理事項。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三、第三科:
(一)關於圖書期刊之採訪、登錄、分類、編目及借閱服務等事項。
(二)關於閱覽室之管理(含圖書之排架、閱覽證、借書證之製護)
等事項。
(三)關於顯微膠捲膠片及多媒體資料之採購、保管、閱覽及複印等
事項。
(四)關於申請提借院藏圖書文獻之受理及其閱覽室之控管等事項。
(五)關於譜牒資料之徵集及院藏譜牒資料之借閱、管理等事項。
(六)關於非院藏中國古文物藝術品之照片資料徵集、保管及借閱等
事項。
(七)關於圖書館館際合作及書刊交換等事項。
(八)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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