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農民健康保險及農民職業災害保險監理委員會組織規程
時間: 中華民國113年7月8日

條文關聯

農監會置執行秘書一人,由農業部農民輔導司司長兼任;組長及工作人員
若干人,由農業部有關業務人員派兼之。
〔立法理由〕
配合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改制為農業部,輔導處修正為農民輔導司,爰酌修
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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