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合作社社員代表出席代表大會車馬費之支給標準,由各該社視其業務 區域範圍,並衡酌當地實際情況訂定實施,最高不得超過新臺幣三千元。 社員代表大會當日議案未能討論完畢,經決議通過擇期繼續開會,視為同 一次會議,其發給出席車馬費,應以一次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