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章程
時間: 中華民國111年7月5日

條文關聯

依前條申請加入本會者,應填具及簽署本會規定之相關文件,經理事長核
定入會資格後准其入會再提報本會理事會追認,並由本會報請主管機關及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備查,發給會員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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