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1071
人,瀏覽人次:
912310198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期貨業商業同業公會期貨交易人採行整戶風險保證金計收方式自 律規則
修正時間:
中華民國107年6月14日
條文關聯
第七條
期貨交易人權益數低於以SPAN所計算之維持保證金數額者,本公會會員應 依雙方簽定之受託契約、SPAN約定書及期交所有關保證金追繳之規定通知 期貨交易人。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