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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期貨業商業同業公會期貨交易人採行整戶風險保證金計收方式自 律規則
修正時間:
中華民國107年6月14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97年12月5日中華民國期貨業商業同業公會訂定發布全文9條 (中 華民國97年11月20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七字第09700610 95號函准予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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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02年1月23日中華民國期貨業商業同業公會中期商字第10200000 43號函修正發布全文8條,並自102年7月1日實施(中華民國101年12月26 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期字第 1010053761號函暨101年11月19日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期字第1010052621號函准予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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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105年6月4日中華民國期貨業商業同業公會中期商字第105000241 8號函修正發布第3條條文(中華民國105年5月9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 管證期字第1050015189號函准予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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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中華民國107年3月30日中華民國期貨業商業同業公會中期商字第10700012 29號函修正發布第3條條文(中華民國107年3月28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 管證期字第1070105917號函准予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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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中華民國107年6月14日中華民國期貨業商業同業公會中期商字第10700024 80號函修正發布第3條條文(中華民國107年6月14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 管證期字第1070322405函同意照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