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審計部審計會議議事規則
時間: 中華民國108年11月6日

條文關聯

審計會議文書事務,由主席指定秘書或其他人員辦理,議事日程,由秘書
室擬訂送陳審計長核定。
〔立法理由〕
本條未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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