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關聯

身心障礙學生以在原班級接受相關教育輔導為原則,學校應依學生障礙狀
況、學習需求及適應能力,整合普通班、集中式特殊教育班、分散式資源
班、巡迴輔導班、特殊教育方案及相關專業服務人力等資源,以團隊合作
方式進行教學輔導。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