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南市立各級學校游泳池使用管理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6年2月14日

條文關聯

游泳池依下列優先順序提供各項活動使用:
一、學校體育課教學。
二、學生練習、訓練及比賽。
三、身心障礙團體申請使用。
四、公益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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