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高雄市五甲國民住宅社區停車場使用管理規則
時間: 中華民國101年12月22日

條文關聯

  本場地僅提供停車位置,對於停放之車輛遺失或損壞不負賠償責任,如
  有事故應報警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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