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1547
人,瀏覽人次:
928667164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高雄市使用道路舉辦大型活動管理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0年10月13日
條文關聯
第七條
申請人應於申請獲准後三日內將公共意外保險之相關投保證明文件送主 管機關備查。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