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獲准後,如中途放棄或無法如期使用,其已繳費用除保證金外概不 退還,但有左列情形,得退還所繳費用: 一、因不可抗力之事由(如風災、水災、地震等)致使無法如期使用者 。 二、因本局特殊需要須收回使用者,經本局通知申請者改期而無法改期 者。 前項第二款情形,申請者不得異議或請求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