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接受回饋金之鄉(鎮、市)公所,應擬定「回饋金使用計畫書」,經 管委會審議通過,並報經本府核定後辦理。 前項「回饋金使用計畫書」包括下列事項: 一、使用回饋金之適用範圍界定及含蓋範圍之人口數及面積。 二、回饋金使用說明,應包含項目、用途、單價、數量及總額。 三、執行方式。 四、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