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長應於村里民大會開會十日前召開預備會議,邀請選區內鄉(鎮、 市)民代表、村里服務小組人員及鄰長等參加,商討開會方式、地點、 討論主題及會議程序。並交由村里幹事,將討論主題通知各住戶,於開 會時提出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