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術諮詢總會由各學術諮詢委員會推薦委員若干人為總會委員,並由院長 自各學術諮詢委員會推薦人選中分別遴聘一人,各學組副院長以及延聘院 內外專家若干人(任期三年,得連任)共同組織之,直屬於院長,協助院 長規劃及推動本院總體之學術研究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