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土地建築改良物估價規則
時間: 中華民國099年06月24日

條文關聯

  以同樣建築改良物為重新建築所須費用之求得,應按實際需要情形,以
  淨計法或立方尺法或平方尺法計算之。
  前項淨計法,僅適用於都市建築改良物估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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