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推行兵役事務應行宣傳招募慰勞及獎懲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11年9月22日

條文關聯

兵役宣傳之內容如下:
一、兵役法令要旨及役男權利義務。
二、現行兵役制度及徵集、召集方式。
三、國軍志願役招募相關訊息。
四、其他足以鼓舞人民服役之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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