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經濟部處務規程
時間: 中華民國112年9月25日

條文關聯

投資促進司掌理事項如下:
一、投資政策與招商策略之規劃、研擬及推動。
二、國內外投資之促進。
三、國內投資環境之研究及建議。
四、投資機會之發掘及研究。
五、投資計畫之推動、聯繫、協調及追蹤。
六、企業延攬外國專業人才之協助。
七、投資環境之報導及投資書刊之編撰。
八、其他有關投資促進事項。
〔立法理由〕
一、條次變更。
二、理由同修正條文第五條說明二(三),增訂第一款投資政策與招商策
    略相關業務。
三、酌修現行條文第一款至第四款文字,移列為第二款至第五款。
四、增訂第六款延攬海外專業人才業務。
五、現行條文第五款及第六款修正移列為第七款及第八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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