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長期照顧服務機構法人條例施行細則
時間: 中華民國107年7月25日

條文關聯

長照機構財團法人依本條例第二十三條第二項規定,報主管機關核定時,
應檢具下列文件、資料:
一、主管機關許可設立函影本。
二、捐助章程。
三、董事會成立之會議紀錄。
四、法人及董事印鑑。
五、董事、監察人名冊與願任同意書及其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立法理由〕
一、明定長照機構財團法人報請主管機關核定時,應檢具之文件、資料。
二、第五款監察人包括公益監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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